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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义工”钻了哪里的空子

时间:2013-02-28 来源:五华法院 点击:4020 次

谢刘权

人民法院报

所谓的维权义工也就有缝可钻、有利可图,国家通过修订民事诉讼法加强了对公民代理的管理和监督。但是如果不能真正从农村实际出发,从根源上解决农村群众在司法诉讼上的迫切需求,单纯的法律规定很难落到实处。

近日媒体报道,广东省梅州市接连出现维权义工诈骗当事人的案件,被骗者均是农村里淳朴善良的百姓。

 此类事件的发生固然有相关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存在走关系等侥幸心理的原因,但却折射出基层诉讼存在的软肋——诉讼服务与司法需求的不协调。

 用法治的思维和方式处理生产生活中产生的问题是社会进步的表现。梅州地处粤东山区,长期以来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但就该市目前司法实践情况而言,随着社会生活水平的改善和群众法律意识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选择通过法律手段处理矛盾纠纷。在农村,打官司不再是一件丢人的事,通过启动诉讼程序处理婚姻关系、老人赡养、相邻关系、土地权属等纠纷也十分常见。

 然而诉讼对于绝大多数的老百姓而言,都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基于个体能力的局限,农村群众很难单靠自身力量获得诉讼利益。对于身陷困境的人来讲,任何一种打着维权义工旗号的帮助都具有相当的诱惑,甚至会让其产生救命稻草般的错觉。在缺乏有力引导和全面帮助的情况下,农村群众的司法需求无法通过正常合法渠道得到满足,所谓的维权义工也就有缝可钻、有利可图。

 然而,现实中所谓的义工一般没有经过系统的法律知识教育,也没有律师执业资格,甚至可能是别有用心的骗子。同时,根据基层司法实践反馈信息来看,不少非法收费的公民代理人经常把败诉责任推脱给司法机关枉法裁判,误导民众对司法机关的评价,破坏司法公信。

 目前,国家通过修订民事诉讼法加强了对公民代理的管理和监督。但是如果不能真正从农村实际出发,从根源上解决农村群众在司法诉讼上的迫切需求,单纯的法律规定很难落到实处。为了避免更多群众上当受骗,我们应该加强农村司法救助工作,为农村群众提供更加靠谱的司法服务。

 

(本文作者为五华法院研究室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