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五华法院网! 今天是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弘扬法治,崇尚文明。积极配合创文创卫,助力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和广东省县级文明城市

五华法院及时运用“保全置换”活水养鱼方式助力企业经营发展

时间:2022-08-25 来源:五华法院 点击:2331 次

五华法院及时运用“保全置换”活水养鱼

方式助力企业经营发展

 

    为深入贯彻落实马正勇书记到市中院调研指示精神,进一步落实梅州法院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15条措施”,助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近日,五华法院综合审判庭在审理两起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案件中,承办人依照当事人申请及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案件具体情况,通过置换保全标的物的活水养鱼方式,妥善解决企业因银行账户被冻结而经营受阻的难题。

    在审理原告高某、深圳市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告广东五华某工程有限公司的两起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案件中,五华法院依两起案件原告的诉讼保全申请,依法冻结了被告广东五华二建工程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冻结金额合计1228万多元。近日,被告向法院提出保全置换申请,要求将保全标的物变更为其公司位于深圳的八套房产,解除对其银行账户的冻结措施。接到保全置换申请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因案件涉及到司法审计和笔迹鉴定,审理难度较大,审理时间较长,长期冻结企业银行账户可能对其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在能够实现保全目的的情况下,宜采取对企业经营影响较小的保全方式,遂依法准许了保全置换申请,并作出相关裁定书。8月19日,承办法官前往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现场查询了上述八套房产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确保上述保全置换标的物属于净资产后,立即对上述八套房产办理了查封手续,且于当天赶回五华,并到银行解除了对被告银行账户的冻结措施,及时有效保障了企业在疫情形势下的正常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