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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法院开展领导干部旁听庭审学法用法活动

时间:2020-10-22 来源:五华法院 点击:2961 次

五华法院开展领导干部旁听庭审学法用法活动

 

为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依法治国实践要求落到实处,更好地发挥旁听庭审的示范作用,带动更多的执法机关、执法权力行使者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促进普法责任制的贯彻落实,10月21日,五华法院联合县普法领导小组组织各镇综治办主任、相关镇推荐的村书记(主任)、县普法办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共60多人到五华法院旁听一件诈骗罪案件庭审。

据检察机关审查查明:2020年3月间,被告人刘某与陈某明(另案处理)商定,通过雇佣他人刷单兼职实施诈骗活动。由被告人刘某雇佣被告人巫某高,巫某高又联系到被告人谢某颖,由陈某明提供其位于安流镇的住家为场所,并对被告人巫某高、谢某颖进行培训。后由被告人刘某出资,租赁到梅州市梅江区某住处为据点,先后组织被告人巫某高、谢某颖、陈某圣、陈某祺从2020年3月4日开始,按照被告人刘某提供的客户信息、话术单,虚构其是某科技有限公司的员工拨打电话,推荐对方做刷单兼职从而进一步实施诈骗活动。2020年3月22日,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被害人李某通过手机看到有京东兼职刷单广告信息后,电话联系被告人谢某颖提供的手机号,后以购物、退款申请等名义被骗人民币14500元。在此期间,被告人刘某从中获利约2000多元;被告人巫某高除拨打电话外,还受被告人刘某的委托参与了人员的管理及发放工资,从中获利约1500元;被告人谢某颖从中获利约1500元;被告人陈某祺从中获利约1200元,被告人陈某圣从中获利约1200元。

庭审中,合议庭依照法定程序组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顺利完成了该案的审理工作,近期将依法作出一审判决。通过两个多小时的庭审观摩,领导干部零距离地接触了网上刷单诈骗犯罪案件的庭审过程,了解了该犯罪的构成要件及相关法律法规,纷纷表示将以案为鉴,主动向身边的人宣传相关法律知识,强化警示教育效果,远离犯罪并避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