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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法院助力新农村建设 尽心调解一起恢复原状纠纷案

时间:2020-06-19 来源:五华法院 点击:3080 次

 

五华法院助力新农村建设

尽心调解一起恢复原状纠纷案

 

6月11日,五华法院借助外出乡贤力量多次对一起恢复原状纠纷案的当事人做调解工作,成功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为新农村建设、打造美丽乡村提供了及时到位的司法服务。

位于五华县水寨镇某村村民曾某房屋门口的一块约327.8平方米的涉案土地是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美丽梅州·美好家园城乡人居环境》《白鳝卷湖公园》整治项目工程中的规划地之一,为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农村美好形象,让该项目工程惠及全体村民,该村委主持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村民代表表决一致同意收回原告曾某违法占用的集体土地,但村民曾某却坚持认为该涉案土地是其多年来通过与同村村民置换等形式获得且已耕种三十多年的菜地,村委没有权利在该涉案土地上进行施工,因此双方发生纠纷。自2019年11月起当地镇政府、司法所多次召集双方进行调解,但均未果。2020年5月8日,曾某将该村委诉至法院,请求五华法院判决该村委停止侵占并归还涉案土地,依法拆除村委在涉案土地上建造的停车场及牌坊。鉴于该案涉及新农村建设,若妥善解决将惠及全体村民,主办法官范汉平接到该案后立即认真细致审查案件材料,多次带领法官助理和书记员下乡实地了解案情,秉着耐心、尽责的态度对双方当事人从法理情三方面做思想工作,站在双方角度剖析利害关系,并借助当地乡贤力量多番劝说、协商,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村民曾某同意将其现住房屋门前约327.8平方米的土地永久转让给该村委用于新农村建设,该村委则在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补偿曾某现金1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