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法院通过五项举措主动接受当事人监督
时间:2014-10-09
为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审判执行行为,严格遵守廉政纪律,不断改进司法作风,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总体目标,五华法院采取五项措施,主动接受当事人监督。
一是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统一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提供的廉政监督卡式样制作《广东省五华县人民法院廉政监督卡》发放至各办案业务部门,要求各业务部门从2014年8月15日起随案发送廉政监督卡,并在法院立案大厅、派出法庭窗口处放置廉政监督卡,方便当事人直接领取。廉政监督卡主要用于方便当事人及时反映办案法官在审判、执行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卡正面印制了案号、案由、被监督人、廉政监督意见,背面详细列出了执法办案人员容易发生的18种违纪违规行为、监督意见的反馈和查询方式。
二是开展案件回访活动。法院纪检监察部门从已审结或执结的案件中随机抽取部分案件及时进行廉政回访。通过约谈回访、上门回访、电话回访、信函回访等方式听取案件当事人、代理人对办案法官廉洁自律、司法公正、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意见。纪检监察部门将及时总结回访情况,对于回访的结果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是主动告知办案信息。在案件立案、审理、执行程序中,办案工作人员应主动告知当事人案件立案审查结果、诉讼保全、当事人权利义务、诉讼风险、庭审时间、程序变更、执行风险、办案进度、执行措施实施、执行财产查控、执行财产处置等关键信息。同时,案件当事人需要向法院了解办案进度的,案件承办部门及办案人员应当及时告知,增加办案透明度。
四是公布纪律作风规定。在法院二楼大堂、立案大厅、五个派出法庭公布人民法院“五个严禁”、“十个不准”、“法官不得有的十三种行为”等纪律作风规定、举报受理电话和举报受理网址,同时在法院门户网站醒目处设置了“举报信箱”,并安排专人办理,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是及时处置反馈情况。对案件当事人在廉政监督卡和廉政回访、来电举报等提出的意见,由纪检组监察室进行统一分析及处理。对提出批评意见的,查明情况属实后对被监督人进行批评教育;对反映办案程序、法律适用及事实认定等方面问题,依照相关规定由案件承办业务庭或审判监督庭处理;对反映重大违纪违法线索的,由纪检监察室进行核查,一旦查实,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严格追究违法违纪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