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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存枪容留卖淫糊涂犯法

时间:2014-12-04 来源:五华法院 点击:3351 次

来源:梅州日报

江育娇 吴凤茹

 

现实生活中,有些人明明知道有些事是违反法律的却仍然铤而走险,这些人被判刑可谓大快人心,但还有一些人则是因为不懂法律而做了违法的事,等待他们的同样也是铁窗,令人叹惜!现以几个案例警示广大群众要学法、懂法、守法。

帮人藏匿枪支获刑一年

20131月间,李某从一个花名叫“米谷钉”的人手中得到了二支枪,并藏匿于家中。2014715,民警根据群众举报,在李某家中房间的衣柜内查获一支气枪,在其杂物间里查获一支火药枪。经鉴定:该火药枪是以火药为动力的自制火药枪,该气枪是以气体为动力的气步枪。

五华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违反枪支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持有枪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遂依法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

 [法官说法]据李某交代,他只是帮“米谷钉”保存枪支,不知道这样是犯法的。而其妻子表示根本不知道家中藏有枪支,也没有见过李某使用过枪支。在农村,像李某一样因不懂法而非法持有枪支的农民不少,他们大多认为自己持有枪支用于打猎、保护庄稼,只要不去伤害他人,就不是犯罪。殊不知我国法律规定,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1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2支以上的就将追究刑事责任。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切勿非法买卖、持有枪支弹药。如果已经非法存有枪支弹药,应立即向公安机关自首并主动上交枪支弹药,可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容留卖淫赚200元被判五年半

高某年近花甲,在五华经营一家饭店。20144月的一天上午,一对男女寻到高某饭店,咨询是否有地方可以提供聊天,高某表示二楼的房间可以,但要收取15元房费。尝到了甜头的高某在之后的两个月又多次在其饭店二楼的房间内容留他人卖淫,每次都收取房费15元,先后十多次获利约2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高某违反社会管理规定,多次容留他人卖淫,其行为已构成容留卖淫罪。鉴于被告人高某能自愿认罪,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判处高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法官说法]为了蝇头小利而容留卖淫,此类案件的很多被告人都表示不知道提供地方给人卖淫是犯罪。很多人认为卖淫都不构成刑事罪,只是提供个场所,为什么就构成犯罪了。我国刑法第359条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中容留多人或者多次容留他人卖淫就构成“情节严重”,这里的多人、多次的“多”是指三或者三以上。容留卖淫的定罪量刑与获利数额无关,与容留次数有关,法院近几年审理的此类案件中容留次数基本都是多次以上,刑期多在五年以上。另外,在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容留他人卖淫的,将从重处罚。

卖无批文的进口药被判刑

山区的港货越来越多,备受群众欢迎,但有的港货店或商行却销售未经国家药监部门审批进口的药品。今年10月以来,五华法院以销售假药罪陆续判处多名销售进口药的店主。

20147月以来,五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五华县公安局对商铺进行联合检查,在多家港货店查获一批来自香港的保心安油、法国双飞人药水、活络油、坐骨腰痛丸等“水货”进口药,这些药品基本上都是店主本人或托亲戚从香港买回后摆放在商铺里售卖,均无《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经鉴定,该批药品均按假药论处。

法院审理后认为,违反药品管理法规销售假药的行为构成销售假药罪,依法判处刘某、廖某、甘某、陈某、张某等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6000-10000元不等。

 [法官说法]案件的其中一个被告人表示自己当初就是为了方便他人购买进口药品才托亲戚从香港带回售卖,根本不知道这样做是犯法的。我国《药品管理法》明确规定,经营药品必须取得合法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凡是未经批准进口的药品(包括所谓“港货”),均按假药论处;《刑法修正案(八)》规定,销售假药入罪门槛已由需造成严重后果下降为有销售行为即违法。在此提醒广大经营者守法经营,勿存侥幸心理。消费者应到正规药店购买药品,购买进口药品要仔细查看外包装是否有进口药品注册证号,以防买到假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