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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振苍:司法为民践初心 勇毅前行守正义

时间:2022-12-01 来源:五华法院 点击:1415 次

刘振苍:司法为民践初心 勇毅前行守正义

 

投入司法审判事业三十余载

审结案件近3000

接待群众万余人

......

他秉持着一名法官的情怀,用法理明辨曲直,用真情点亮人心,以行动践行着不负初心的铮铮誓言,从青丝到白发,从少年到暮年,三十年如一日,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奉献。他就是五华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一级法官刘振苍。

时刻牢记司法为民的工作宗旨,刘振苍凭着对法治信仰的坚守、对法官职业的挚爱和对人民群众的深情,努力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贡献着作为一名基层法官的力量。

实现梦想,会计学子与法院结缘

1991年,二十出头的刘振苍从大学毕业,心怀法律梦想的他没有选择大学主修的会计学相关工作,而是来到五华县人民法院,成为一名书记员,一点点朝着心中的法官梦努力前进。

会计与法律是两个完全不同的领域,跨界的工作并不好做,我只能从头学起。刘振苍坦言。上世纪90年代,电脑尚未普及,庭审记录和判决书都只能手写,于是他把每一条抄写过的法律条文都记录下来,然后利用业余时间去查询,了解。为了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刘振苍还通过自学考试取得了法学本科学历,用自己所掌握的知识更好地服务人民。

刘振苍已记不清抄写过多少法律条文,但渐渐地,他从一个一问三不知的小白,成为能独当一面的法官,这期间或许只有他自己知道付出了多少努力。

从书记员到助理审判员,从助理审判员到审判员,历经八个春秋,完成了身份的多重转变,但不变的是司法为民的赤诚之心。

初心不改,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数十春秋正曲直,一堂明镜断是非,担任审判员以来,刘振苍始终将为民服务作为工作最大目标。在民事审判庭工作期间,审判任务日益繁重。在案多人少的情况下,刘振苍勇于挑起重担,主动加班加点,加快审判工作进度。一组数据或许能反映刘振苍的工作,其年均结案率达98.5%,服判息诉率达98.7%,调撤率达50%

每一个案件背后都有在焦急等待结果的当事人,一想到这里,我就不敢懈怠了。回忆起那些昼夜伏案工作的时光,刘振苍真诚说道。 

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刘振苍非常注重把法理和情理有机地结合起来,给予当事人更多人文关怀和法律方面的帮助,力争实现案结事了,而不只是程序上的结案。他总说:办案最重要的是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不能简单就案办案,一判了之、机械办案。

在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中,刘振苍坚持不懈地与被告保险公司代理人耐心解释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只为让这个遭遇意外的家庭尽快拿到赔偿款,抚平创伤回归正常生活。

20201216日,陈某驾驶粤号牌小车搭载吴某行驶在高速路上时,不慎碰刮右侧护栏致使车辆仰翻在中间车道,先后被途径该处的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和一辆小型普通客车碰撞,并先后碾压陈某、吴某,造成陈某、吴某当场死亡和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陈某、张某(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员)、蒋某(小型普通客车驾驶员)负事故的同等责任。吴某父母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陈某、张某、蒋某及其各自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经调查,该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吴某是属于涉案交通事故粤号牌小车的车上人员还是第三者。保险公司认为吴某处于小车车内,系车上人员,不属于交强险赔偿范围。刘振苍结合卷宗材料和事故现场模拟分析试验,认真进行分析,认为人时刻处于运动之中,而非静物,任何人都不可能永久的置身于机动车之上,故交通事故中的车上人员第三者不是永久、固定不变的身份,对该问题的考虑应立足于交强险的立法目的进行妥当解释,即最大限度地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事故发生后,吴某处于机动车外,其身份已从车上人员转化为第三者,因此,最终判决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后梅州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在审理过程中,刘振苍了解到,吴某家中还有年近六十的母亲以及不满两周岁的女儿需要抚养,吴某的离世给家庭带来了严重的打击。因此,在案子办结后,刘振苍内心始终放心不下痛失独子的吴某父母,多次与保险公司代理人进行沟通,着重围绕判决的理由和依据进行了释法析理,最终保险公司快速将赔偿款履行完毕。

“刘庭长办案能从老百姓朴素的价值观出发,不只是一判了之,并注重案件判决后的社会效果和法律价值指引。”法官助理说。

爱岗敬业,心系群众化解矛盾

谈及调解经验,刘振苍认为,倾听诉求和情感交流是建立起与当事人之间信任的基础,可以减轻当事人对法院、法官的抵触情绪,同时也是给双方一个情绪出口。当事人来到法院,往往情绪比较激动,一定要耐住性子倾听,多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长期身处办案一线,刘振苍始终耐心倾听民声,用真情实感办理每一个案件。

他们侵占了我的水田,建了围墙,还说这地不是我的......”

别着急,你把前因后果慢慢讲给我听。面对情绪激动的当事人,刘振苍耐心安抚道。

这是一起确认合同有效纠纷案件。卓某与卓某青、卓某浩两兄弟为同村村民,三人约定将卓某青两兄弟的一片地与卓某所属的一块地及水田进行等面积调换,其中,因水田面积较大,调换给卓某青兄弟后,仍有剩余部分水田属于卓某,双方对此做了简单的界定标志。20202月左右,卓某青两兄弟擅自把分界标志拔掉,并侵占卓某所属水田约4.3平方米,并建了围墙。因卓某青两兄弟在土地调换协议生效后进行了分家,案涉水田分给了卓某青,卓某遂多次联系卓某青排除妨碍,均沟通无果。

了解情况后,刘振苍带领审判团队实地考察,发现水田确被侵占,且卓某青建的围墙堵住了村里的公共通行道路。考虑到当事人均为同村村民,刘振苍认为调解是最优的化解方案。经过多次背对背调解,终于促使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卓某青自愿拆除围墙并返还侵占水田。

路修好了,双方关系能进一步缓和。同时对村里乡亲来说,也更方便通行了,是个一举多得的事情。刘振苍说道。

基层法官的工作日常,鲜有电视剧里唇枪舌战的精彩,更多的是老百姓之间琐碎的家常纠纷,尤其是民事案件中涉及到较多的婚姻家庭、邻里关系、民间借贷纠纷,每一个案件对当事人而言都是天大的事,因此如何在案件中实现法、理、情的平衡,考验着法官的智慧与专业水平。处理这类纠纷时,刘振苍首先考虑的是纠纷能否通过调解加以解决,然后根据案件情况的不同,当事人身份、性格的差异,有所侧重地采取不同的调解方法。他总是从立法本意出发充分适用法律,在现行法律框架内作出最优裁判方案,提出最适合双方当事人的调解方案,达到司法审判和人文关怀巧妙融合的效果。

审判工作千头万绪,总是忙不完的,但刘振苍始终把学习放在重要位置,刻苦钻研业务知识,一方面是向书本学,与时俱进更新法律知识,学习最新颁布的法规、司法解释等专业知识,并将常用的法条记录下来;另一方面是向身边人学,刘振苍经常与身边的同事探讨业务知识,毫无保留地将自己多年办案经验和心得传授给身边的年轻人。“打铁还需自身硬”,正是秉着这份对学习的热忱,奠定了刘振苍扎实的法律素养。

心之所向,行之所至。三十余载法官生涯,刘振苍始终怀着低调谦虚的品格,任劳任怨解民忧,淡泊名利心安然,他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面对当事人送来的锦旗,刘振苍总是严词拒绝,他认为公正审理案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本就是法官义不容辞的责任,不应该再给当事人增添负担。在同事眼里,他是一名业务过硬、尽职尽责、不计名利的法官,在当事人眼里,他是一名待人真诚、为人耐心、让人信赖的好法官。

“作为一名法官,最重要的是始终坚持客观公允的立场,为人民断是非、解恩怨。”司法为民三十余载,持初心、铸匠心、见真心,刘振苍始终怀揣司法为民的赤子之心,以殷殷真挚的赤子之情在基层法官岗位上埋头书写着属于自己的朴实司法人生。